2015年3月12日星期四

吉林通報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吉林-巡視組-整改情況

吉林通報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吉林|巡視組|整改情況

吉林通報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吉林|巡視組|整改情況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3年10月30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四巡視組對吉林省進行瞭巡視。今年2月26日,中央巡視組向吉林省委反饋瞭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要求和黨務公開原則,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全省頭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務,全力抓緊抓好

  中央第四巡視組反饋的意見中指出我省存在的問題,一針見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吉林實際。整改期間,省委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不講條件,不打折扣,全力做好整改落實的各項工作。一是強化思想認識,高度重視整改。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後,省委於2月27日迅速召開常委擴大會議,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有關指示精神,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堅決徹底抓好整改。二是強化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省委主要領導立即組織常委班子成員逐一研究梳理反饋的各項問題,細化分解為36項具體整改任務,制定《中共吉林省委關於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成立由省委書記王儒林任組長,省委副書記、省長巴音朝魯、省委副書記竺延風任副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並組建6個專項整改工作組,明確責任部門,每個組的負責同志都由省委常委擔任。三是強化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省委要求,要突出落實好黨委主體責任。在省委的組織帶動下,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黨組、法檢兩院黨組以及各責任單位黨委(黨組)逐項逐條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省、市、縣、鄉四級聯動,層層傳導壓力,形成瞭環環緊扣、合力攻堅的工作格局。四是強化督促檢查,搞好工作調度。省委先後召開4次常委會,專題部署研究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先是10天一調度,隨著整改工作深入推進,改為7天一調度,省委主要領導先後召開5次集中調度會,同時還對個別重點難點問題隨時進行專項調度。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門抽調16名同志堅持天天督查、時時跟進,對所有整改責任單位先後督查5遍,對整改工作形成強力推動態勢。五是強化案件查處,體現力度決心。結合整改各類問題和巡視組移交的領導幹部問題線索,集中進行排查,把查辦領導幹部違紀案件等進一步突出出來,加大查辦案件的力度,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六是強化問題導向,自覺從嚴整改。省委主要領導特別強調,整改工作“不要在解釋原因、說明情況、尋找理由上繞來繞去,更不能心存僥幸、蒙混過關,就是要堅決、就是要徹底,一條也不能含糊、一件也不能耽誤,不留情面、不留尾巴、不留後遺癥”。全省各個方面對相關問題全面深入自查,像抓項目一樣抓、像打戰役一樣打,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解決。七是強化成果運用,以整改促發展。省委堅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巡視工作,認真整改巡視組反饋的問題,並加強巡視成果運用。省委要求,要把這次巡視作為改進和推動工作的一次難得機遇,認真總結過去工作,特別是全面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總結經驗,汲取教訓,反思改進工作,促進廣大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務實幹事。

  二、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一)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方面

  1.關於一些領域腐敗案件易發多發,國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設等領域和個別有審批權的部門、金融單位、高等院校問題較多的問題。一是加大案件查辦力度。今年一季度,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對涉及建設、土地、國企、高校等重點領域的案件立案48件、結案37件,處分38人、移送司法機關4人。二是深化改革限權、依法確權、科學配權、陽光示權、全程控權,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制定《關於深入推進“五權”工作加強對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的指導意見》及其分工方案,將5方面26項任務落實到省直18個部門,目前正在組織實施。三是圍繞黨政領導班子、省直部門、法檢、高校、國有企業、鄉鎮、街道7個方面,實施廉政風險防控標準化建設,確定廉政風險點,進行全過程監督。

  2.關於個別領導幹部親屬參與國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設的問題。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領導幹部親屬插手國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設領域案件8件。同時,在全省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負責人中開展“嚴禁領導幹部親屬違規參與企業改制、土地出讓、工程建設”公開承諾活動,省委書記王儒林、省長巴音朝魯帶頭簽署瞭公開承諾書。制定下發《關於加強領導幹部親屬參與國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設問題監督的意見》,明確提出“六個禁止”要求,把解決國企改制、土地征用、土地出讓、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問題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3.關於省級幹部住宅面積超標的問題。一是確定采取房改收費的辦法來徹底解決此類問題。參考並嚴格執行《在京中央和國傢機關部級幹部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意見》規定,以文件確定的房改政策(面積標準和計價方式)和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為依據。對規定面積以內的部分,按長春市房改政策執行;對另外超出面積,按省直機關公房出售超面積實行的房改市場價計價。二是制定長效機制督促此類問題解決。今後關於省級幹部住房,將嚴格執行國傢即將出臺的省部級幹部有關待遇的規定。

  4.關於個別省級幹部住房已經達標又調換新房的問題。對此,房改時將嚴格執行統一的房改政策。對其中面積超標的,將嚴格執行國傢規定的副省級幹部住房面積標準,對超標面積部分另行計價收費。

  5.關於部分省級幹部分到新房後未騰退舊房的問題。一是原有住房限期騰退交回;二是已出售或轉讓的,依據舊房出售或轉讓的時間節點進行市場評估,按評估價全額收回房款。此項工作正在推進。

  6.關於部分已調離吉林省的幹部仍保留原住房的問題。制定並發放《關於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省級領導住房有關問題整改要求的函》,明確瞭政策要求,正在整改落實中。下一步,將嚴格執行中央即將出臺的省部級幹部有關待遇的規定,繼續推進整改工作。

  7.關於領導幹部從國有企業交流到黨政機關任職後不轉工資關系、在企業領取高薪的問題。經過認真排查,已將存在這一問題的省管幹部工資關系轉到現工作單位。此外,對正處級及以下職務幹部進行瞭排查摸底,對涉及這一問題的,已按相關政策核定機關工資待遇。省委組織部和省人社廳聯合印發《關於嚴肅紀律進一步做好幹部工作調動後及時轉移工資關系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幹部調動必須及時轉移工資關系,對全省各級幹部工作調動後不轉移工資關系的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清理。

  8.關於個別副省級領導違規擔任金融機構董事長的問題。在金融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原副省級幹部3人。其中,1人因個人嚴重違法違紀被處理;另外2名領導同志表示完全擁護中央和省委決定,均已辭去在企業兼任的職務。

  9.關於近年來又安排多名退休廳級幹部擔任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享受雙重待遇的問題。除對省裡安排到企業任職的2名退休廳級幹部已經進行清理外,還排查出33名違規在企業兼職的省管幹部,也都按規定進行瞭清理。印發《關於貫徹落實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對黨政機關幹部在企業兼職問題進行全面清理,全省共清查出在企業兼職人員1380人,除106人符合規定可以繼續在企業兼職外,對不符合規定的1274人全部進行瞭清理。

  10.關於個別與腐敗案件有牽涉的民營企業傢被選為省、市人大代表的問題。相關方面負責同志與他們談話,並進行批評教育。根據問題性質,對主動給予錢財的,要求本人辭去省、市人大代表職務,按照法律規定履行相關程序。同時,要求有關選舉單位認真吸取教訓,在今後的人大代表推薦、提名、醞釀、選舉中,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格把關,確保代表的先進性。

  11.關於政府性投資項目監管存在薄弱環節問題。一是加大清理和檢查工作力度。對近幾年全省政府性投資項目,特別是2013年審批的677項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逐一排查,對全省9個市(州)和長白山開發區進行專項檢查,對65個政府性投資項目進行專項稽查。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15起,涉案人數30人,已移交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處理;發現違法違紀線索5個,已轉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在樓堂館所和辦公用房清理中發現違反相關規定問題15個,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發現10個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管理問題,項目所在地政府已進行整改。二是加強日常監管。將557個政府投資項目錄入省級集中監管平臺,加大審計監督、查處和跟蹤審計力度,安排政府性投資重點審計項目14個,涉及投資額538.7億元;建立省級重大投資項目滾動跟蹤審計項目庫,把35個投資5億元以上項目列入滾動跟蹤審計計劃。三是建章立制。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性投資項目監管工作的意見》、《政府性投資項目稽查監管結果與投資計劃安排掛鉤制度》、《政府性投資項目稽查監管調度及通報制度》等系列監管制度及相關配套制度。

  12.關於財政專項資金監管存在薄弱環節問題。主要是:專項資金設置重復分散,難以形成合力;多頭管理,權責不夠明晰;分配使用不夠科學,透明度不高;監管不到位等。對此,全面開展排查清理。一是清理整合財政專項資金。2014年省級財政預算安排中對167項專項資金按照不同情況分別采取撤銷、下放、合並等方式進行瞭清理整合。其中,對政策執行到期、任務完成、形勢已經發生變化的3項,予以撤銷;對主要用於補助市縣、數額相對固定、適合市縣管理的11項,下放市縣;對為完成臨時性或階段性目標任務、通過進一步完善管理程序、細化預算編制,年初能夠盡量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單位的67項,調整為項目支出管理;對需要重點支持領域必須保留的86項,進行較大幅度整合。重新整合後設立專項資金42項,2014年安排71.3億元,比2013年減少125項44.3億元。二是加大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力度。對2013年預算安排的與民生直接相關、容易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的專項資金開展集中檢查,發現各類問題線索25件,確認違紀違法問題16件,已分別移交當地紀檢監察和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並要求限期結案。三是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制。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審計監督的意見》,修訂《省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制度,明確管理流程,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完善信息化監管手段,對專項資金安排、分配、使用實行全程監控,接受社會監督。

  13.關於基層存在侵害農民土地權益問題。一是開展維護被征地農民權益專項治理。對國土部和國傢有關部門轉交我省侵害被征地農民權益的重點線索進行實地核實,發現違法用地、實施預征地、征地程序不規范、安置補償未落實、征地補償標準偏低等問題21件,目前全部整改到位。二是規范土地征收審批。重點對征地補償標準、社會保障落實等事關被征地農民切身利益內容進行審查,強化對本地征收審批權的監管,對不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的一律不得批準征地,所有土地征收項目全部納入建設用地審批系統。三是規范土地征收實施程序,確保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和監督權。截至目前,全省共查處挪用征地補償款和以權謀私對外發包土地等侵害農民土地權益案件1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5人,對2起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

  14.關於基層存在貪污截留惠民資金問題。3月21日-3月30日,采取省、市、縣三級聯動的方式,從各級財政、監察和審計部門共抽調790人,組成205個檢查組,開展瞭為期10天的惠民資金集中專項檢查。圍繞2013年省財政籌措安排撥付各地的117項695.6億元惠民資金,進行全面梳理,並重點選擇與基層群眾直接相關、撥付環節多、容易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的項目進行專項檢查,深挖問題線索,嚴肅處理發現的問題。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出涉及泥草房改造、糧食直補、退耕還林、農機補貼、合作醫療、農業保險、種畜補貼等相關違紀違法案件線索134個,已立案查處24個,涉案人員35人,黨紀政紀處分25人,移送司法機關14人,對8起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針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完善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涉農惠民政策資金管理和監督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加強惠農資金審計監督的實施辦法》。二是對現行各項惠民資金管理制度進行全面梳理並修訂完善,實現惠民資金管理制度的全覆蓋。三是加大惠民資金項目審計計劃比重,調整2014年年度審計計劃,增加對8個國傢級貧困縣扶貧資金和6個縣(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資金審計調查項目。制定分年度檢查計劃,力爭在2-3年內對全省各類惠民資金全部檢查審計一遍,嚴肅查處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四是進一步強化涉農部門和基層廉政風險防控,排查隱患,完善程序,加強制約,有效解決惠民資金落實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15.關於基層存在亂收費、亂攤派問題。3月17日至4月1日,全省組成3個檢查組,對亂收費、亂攤派等問題進行明察暗訪,對60餘個政府部門及所屬執收單位進行聯合檢查,與90傢企業負責人進行談話,發現問題近60個,一些典型問題已移交當地紀委處理。在監督檢查基礎上,對9起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同時,進一步加大清理規范力度,認真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在原有26項基礎上,再次取消和調整4項,對6項省級設定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采取降低5個百分點一年的措施。清理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省級取消和放開10項,全省各級取消、放開或降低收費標準21項。

  (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方面

  16.關於一些領導幹部進取、擔當意識不強,調查研究不深入,習慣於照抄照搬上級指示,不能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問題。結合開展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健全完善瞭學習教育、調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實等方面的長效機制。深入落實《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強化工作落實長效機制的意見》,在全省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中進一步樹立重落實、敢落實、善落實的良好風氣。

  17.關於一些有審批權的部門和基層窗口單位辦事公開程度不高,服務意識不強,故意拖拉、推諉,吃拿卡要、辦事難現象時有發生的問題。從3月17日至4月1日,組成3個檢查組,對窗口單位辦事難等問題進行明察暗訪,對違反規定的嚴肅問責,對2起典型案件進行瞭曝光。同時,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嚴肅各級政務大廳工作紀律,完善工作制度,強化內部管理,細化文明禮貌用語、簽到等具體措施,在辦事企業和群眾中開展窗口工作人員行政行為滿意度調查,通報全省政務公開及政務大廳規范化管理工作情況。

  18.關於公檢法系統超標準建設、裝修辦公用房的問題。主要是兩個方面問題。一是超標準建設問題。全省公檢法系統存在超標準建設辦公用房問題的48個單位已全部整改完畢。應騰退辦公用房149134平方米,整改中一些建築物無法分割,但我們堅持標準從嚴、統籌考慮,實際騰退163036平方米,大於應退面積13902平方米。二是超標準裝修問題。對涉及到的141個單位區分不同情況進行整改,已經竣工、裝修完畢的,在房產維護修繕中按規定標準整改;正在施工、外墻裝修已經完工的,室內裝修嚴格執行標準;外墻裝修正在進行的,暫停施工,另行處理。

  19.關於省公安廳未批先建辦公業務技術中心等問題。一方面,經省委研究決定,省公安廳新建辦公業務技術中心不再由省公安廳建設和使用,由政府收回,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另一方面,對工程建設存在的虛報人數、未批先建問題開展自查,對時任和現任主管副廳長以及時任警務保障部主要負責人進行瞭誡勉談話,對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認真反思、剖析並建章立制。

  20.關於個別領導幹部頂風違紀,收受禮品、購物卡的問題。對已發現的16起問題進行瞭調查核實,已查清問題13起,給予行政警告處分1人,誡勉談話2人,通報批評2個,正在立案調查1個,瞭結問題1個。在此基礎上,對3起典型問題進行瞭通報曝光。

  21.關於個別領導幹部借婚慶、生日等事宜大操大辦收錢斂財的問題。一是嚴肅查辦黨員幹部違規操辦斂財行為,對3起典型問題進行瞭通報曝光。二是重申並嚴格執行省委《關於嚴禁領導幹部利用操辦婚慶喪葬等事宜借機斂財的暫行規定》,進一步明確,要實行事前和事後報告制度,不能邀請所在單位、系統和下屬人員及與本人履行職責有關的單位和人員參加,不能用公款、公物、公車辦理相關事宜,不能違反規定操辦和接受禮品、禮金。

  22.關於個別領導幹部在郊區農莊等場所用公款吃喝娛樂的問題。通過明察暗訪,發現問題線索30個,對不合理公款消費和公車私用問題涉及的相關責任人進行瞭問責追究,給予行政處分1人,誡勉談話4人,提醒談話4人,通報批評2人,對3起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23.關於違規配備使用越野車和違規多占超配辦公用房的問題。一是關於越野車問題。省級現職、離退休幹部及四大機關辦公廳配備的公務用越野車已全部收回,統一交由省直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服務中心處置,四大機關不再保留越野車,徹底解決瞭省級領導幹部配備使用兩輛公務用車問題。二是關於辦公用房問題。超面積的省級領導辦公室全部進行瞭分割騰退。省直機關105個部門已全部完成整改。下一步,省清房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地區黨政機關清理辦公用房工作進行專項檢查,督促各地區進一步落實整改方案。

  (三)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

  24.關於一些地方、部門的領導幹部對上級指示有對付、應付思想,存在“不落實”頑癥等問題。進一步加大黨委督查工作力度,將省委重點工作全部納入督查范圍。進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實的制度體系,著力構建“大督查”工作體制,實行“抓落實一把手工程”;靈活運用督查工作的暗訪方式;實行不抓落實“黃牌警示”制度。

  25.關於有的領導幹部黨內生活原則性不強,一團和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不直面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存在“捂蓋子”傾向,有問題不及時報告、不如實反映的問題。結合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從嚴加以整治。一是充分吸收教育實踐活動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研究制定加強和改進縣處級以上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意見,待中組部相關意見出臺後下發;二是嚴格落實請示報告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加強對幹部的管理監督,加大對報告事項的抽查、檢查力度,增強幹部紀律意識。

  26.關於一些地方唯GDP、主要經濟數據不實的問題。努力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切實提高政績考核水平。一是調整瞭今年全省GDP增速。二是制定下發瞭《關於認真學習貫徹中組部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對市(州)領導班子、領導幹部考核內容和指標以及市(州)績效考核指標和縣域突破考核指標進行調整,突出科學發展導向。三是進一步改進考察方式方法,拓展延伸考察范圍,準確把握幹部“德能勤績廉”各方面表現。

  (四)幹部選拔任用方面

  27-29.關於幹部選拔任用上存在因為情面搞照顧、平衡的現象的問題;關於片面理解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結構要求,有降格以求現象的問題;關於符合吉林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專業幹部較為欠缺的問題。堅決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幹部選拔任用各項制度規定,嚴格按照好幹部標準和“三嚴三實”要求選人用人,特別是選好配強一把手,絕不搞降格以求,絕不搞論資排輩,絕不搞平衡照顧,切實把改革發展急需的幹部,把優秀的年輕幹部、女幹部、黨外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深入學習《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增強貫徹執行條例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30.關於一些幹部為升遷找關系、跑上層,找人打招呼,幹擾正常的幹部選用工作的問題。對反映的買官賣官、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等問題限時查辦,經查屬實的,從快從嚴處理。切實加強幹部選任全過程的監督和經常性監督,進一步完善函詢、問詢、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等制度,並明確每兩年開展一次集中檢查,對幹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用人問題、舉報反映多的地方和單位進行重點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著力解決幹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問題。

  31.關於擅自設置機構和領導職務的問題。對涉及到的機構都提出整改意見,有的已經整改到位,並明確今後省直部門除由黨外幹部擔任行政正職外,一般不再黨政分設,不再配備正副廳級信訪督查專員。省屬高校今後不再配備正副校(院)長級調研員。

  32.關於超機構規格配備幹部的問題。通過職務調整等辦法,整改到位21人,還有2人擬待編制部門研究確定機構規格或職務級別後再履行程序。

  33.關於擅自提高幹部職級待遇問題。涉及省級以下開發區機構規格問題,正在按照中央編辦的有關規定研究確定;對縣鄉黨政正職高配等不符合中央政策的有關規定,一律廢止,對此問題涉及的幹部,分期分批進行消化。

  34.關於省級機關及市(州)政府超配副秘書長問題。經過自查並采取免去兼任職務、交流任職等辦法,一次性將省委、省政府及省人大、省政協超配的10名副秘書長的問題全部解決,將省直部門和省屬高校超配的6名幹部和市(州)超配的13名副秘書長進行瞭消化。

  35.關於個別廳級幹部的選拔任用存在多處違規的問題。對存在問題的廳級幹部,已經按照中央巡視組要求,對其職務進行瞭調整。

  (五)關於中央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辦理情況

  36.關於中央巡視組移交的信訪事件問題線索,根據有關規定,已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並督促落實的問題。經初核調查瞭解並提出瞭結建議60件,占全部移交線索的85.7%。其中,立案5件,談話瞭解31件,信訪函詢3件,初步核實21件。在5件立案的案件中,涉及地廳級幹部4人、縣處級幹部7人。其餘沒有辦理完結的問題線索,將集中力量,加快推進,力爭6月底前全部辦結。

  中央巡視組入駐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立案1986件,結案2292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347人,移送司法機關66人。其中,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以來的兩個月(今年2-3月),立案955件;結案810件,給予黨政紀處分844人;移送司法機關14人。目前省紀委已對通化市委副書記、市長田玉林,省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李小平,省農科院院長、黨委書記嶽德榮,省司法廳副廳長趙洪興3名正廳級、1名副廳級幹部和省公路管理局調研員徐勝斌正式立案,正在組織深入調查。

  三、堅持長抓不懈,著力構建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

  整改工作對震懾腐敗、教育幹部、鼓舞群眾產生瞭積極影響,但這些成果隻是階段性的,還存在不少問題,需要長抓不懈、綜合治理。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嚴格對照巡視意見,緊緊盯住整改重點,繼續抓好整改工作,著力在推動建章立制、構建長效機制上下功夫。

  第一,繼續抓好整改落實,在全面徹底解決問題上下功夫。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降,不松手、不減壓,確保每個問題整改到位、落到實處,堅決防止出現反復、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要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

  第二,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下功夫。各級黨委(黨組)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上的講話要求,全面履行主體責任。省委要切實加強對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向縱深開展。要健全工作機制,促進各級黨委(黨組)特別是主要領導增強主體意識和內生動力,發揮第一責任人的作用,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

  第三,全力支持履行監督責任,在發揮紀檢監察機關職能作用上下功夫。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增強使命意識和責任意識,聚焦中心任務,堅守責任擔當,切實履行好黨內監督職責。同時,大力加強自身建設,著力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不斷提高履職盡責的能力和水平。省委全力支持紀檢工作,充分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

  第四,健全完善機制制度,在推動廉政建設法治化上下功夫。在深入整改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制度化、法治化。著力推動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廉政法律法規體系,使廉政建設的各個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跟進問責追究機制,強化各項法規的執行力,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加強廉政法治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發揮預防工作領導機制作用,提高國傢公務人員廉潔從政的素質和公民依法監督的自覺性。

  第五,加大執紀監督力度,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下功夫。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以及各項工作紀律,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同時,註重發揮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及社會各界監督的作用,堅持不懈糾正“四風”。

  第六,堅決做到“三嚴三實”,在落實幹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幹部考核、管理、監督各項制度機制,改進工作方法,完善制度體系,把制度的籠子關嚴鎖緊。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等制度規定,堅持新時期好幹部標準和“三嚴三實”要求,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嚴格按規定的方法、程序、紀律選人用人,切實做到有規必依、執規必嚴,不越杠、不犯規、不觸線、不打擦邊球,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和公信度。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431-88902528;郵政信箱:長春市新發路577號省紀委信訪室郵編:130051;電子郵箱:jjjb@jl.gov.cn。

中共吉林省委

201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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