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

招遠血案後追蹤:目擊者稱心裡還是懷著愧疚-招遠血案-邪教活動

招遠血案後追蹤:目擊者稱心裡還是懷著愧疚|招遠血案|邪教活動

招遠血案後追蹤:目擊者稱心裡還是懷著愧疚|招遠血案|邪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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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當時你在現場會怎麼做?”截至前晚9時,在百度招遠吧,這樣一則調查帖已收到1056個回復,成為招遠“5·28”血案發生後的最熱門話題。也正是這場血案讓招遠這個不為人們所熟知的城市進入瞭國人的視野中。

  5月28日晚9時許,因為拒絕向對方提供電話號碼,37歲的吳碩艷在麥當勞內,被6名兇徒活活毆打致死。甚至在民警趕到後,行兇者還未住手。警方證實,6人均為“全能神”邪教教徒,其中包括一名未成年人。其間,多名在場人員報警並試圖勸阻,但對方瘋狂叫囂“誰管誰死啊”。

  事發後,這起震驚全國的血案,以驚愕、反思、自責、恐懼、委屈等多種情感方式,滲透進招遠人的生活。一夜間,仿佛每個人都成瞭當事人。

  生活之痛

  血案後的招遠 民眾情緒復雜

  轟動全國的血案,將位於山東半島西北部的“中國金都”帶入更多人視野——這次與財富地位無關,事因被定性為邪教的“全能神”。

  公開資料顯示,招遠是個小城,1433.18平方公裡的土地上,居住著56萬人口。可以想象,當一名37歲的無辜母親在繁華市中心被邪教徒圍毆致死,這種不寒而栗的恐懼,將會以多快的速度擴散到城南城北。

  “太可怕瞭,視頻我看瞭兩遍。”沿著麥當勞向北轉入溫泉路,早餐店老板齊飛(化名)低頭刷著手機微信、微博。買包子的顧客,臉貼著窗口喊瞭兩遍,他才把頭抬起來。

  5月31日,央視新聞重磅報道招遠麥當勞血案,犯罪嫌疑人“光頭男”出現在電視上,首次講述行兇動機。在此之前,網友上傳的一段現場視頻,早已攪動招遠。

  齊飛的店,距離事發地步行約10分鐘路程,但當時那個時間點,他早已關瞭店門。除瞭小街深處一傢挨一傢的燒烤攤,城市夜生活似乎相當貧乏,晚上9點,大部分商傢打烊,包括該市高檔商場金都購物中心——受害人生前曾上班的地方,距離24小時營業的麥當勞僅50來米。

  事後,有政府人士分析,事發時在場人不多,應該與招遠當地的作息時間有關。

  6月1日早上,即該血案“上電視”的次日,兩名在齊飛店裡等餐的中年婦女,小聲交談新聞中瞭解到的案件細節。她們幾次嘆氣,“太慘瞭!”隔壁桌的一名年輕男性加入討論,盡管他們彼此並不相識。

  齊飛會在妻子出門前叮囑她,看到精神不太正常的陌生人,一定要離得遠遠的。有人上前問路,也要小心,保持距離。

  類似的告誡,也出現在城東一名交警傢中。這名交警還告訴記者,這些天,在羅峰路上,交警的執勤時間被延長到瞭晚上10點。

  在餐館、超市、商場、出租車上,談論並關註案件進展,成為人們主要的交流內容之一。各種沒有出處的“小道消息”滿天飛。“那個光頭男被執行死刑瞭?”在事發地附近的賓館一樓大堂,旅行社職員小麗突然冒出這麼一句。她說,自己的朋友圈裡,全在轉這個消息。在被告知消息有誤時,小麗還有點不甘心:“應該早點判。”

  5月31日起,陸續有市民自發到麥當勞門前為死者獻花,人們以這種方式祭奠無辜逝者,表達內心的復雜情緒,比如無力感。還有獻花者認為,麥當勞作為商傢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彼時,麥當勞還在繼續營業,靠北的角落裡,已無生命驟然被粗暴奪走的任何痕跡。餐廳各處角落散佈著食客,既有幸福的三口之傢,一如受害人生前的傢庭,也有甜蜜的年輕情侶,舉著聖代送到對方唇邊。

  6月1日起,麥當勞掛起瞭暫停營業的牌子。有帶孩子來過六一的傢長吃瞭閉門羹,駕車失望離去,更多市民前來向死者獻花。一名年輕女孩明確告訴記者,她並不認識受害人,但誰能保證我們不是下一個受害者?

  城市之痛

  整個城市面臨“危機公關”

  當地政府也在經歷著一場“危機公關”。在論壇、貼吧中,質疑與自責的情緒在蔓延。IP地址顯示為全國各地的網友,與本地人在貼吧謾罵、論戰,標簽化“招遠人”。

  一名政府人士私下談及,招遠論壇的訪問量最高時達到600萬人次,而這座城市人口僅有56萬。服務器一度癱瘓,網站方面起先還誤以為是政府部門施壓,很生氣地打電話來質問。

  為什麼發生在招遠?招遠是一座怎樣的城市?招遠人為何沒能挺身而出?網友的追問一個接著一個。

  對於第一個問題,本地人似乎頗感委屈。甚至政府官員一再強調行兇的以河北人為主,唯一一名山東籍嫌疑人呂迎春,老傢龍口。有媒體報道中稱呂迎春是招遠人,該官員客氣糾正。盡管呂迎春戶籍於2011年已遷至招遠。

  “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他們隻是碰巧在招遠的麥當勞要電話號碼,去到其他地方,這個悲劇就不可能發生?”聽說瞭網上的評論,一名市民情緒激動地反問。

  現實中尋不到抓手的年輕人,在招遠貼吧中發出捍衛招遠人的榮譽的號召:“5·28事件沒做好我們改,倡議大傢見義勇為。”

  遠在北京的市民張先生是名理工科出身的工程師,在網上實時關註招遠血案動態。他比較反感網上不理智的地域攻擊:“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誰也不能代表一個城市。”

  在這種復雜的輿論環境下,協助民警制服暴徒的附近商場保安,以“見義勇為”的形象被推送到媒體面前。事發後第4天,這名保安在政府安排下首次同記者見面。

  多路記者曾到商場探訪,工作人員均表現瞭警惕,統一口徑——不認識。而6月2日,當地宣傳部主動發佈消息,稱聯系上瞭一名“見義勇為”目擊者。相關負責人解釋稱,在他們做工作前,對方有顧慮。當晚這名保安出現時,為瞭確保其生活不受到幹擾,記者被要求“不準錄音、不準拍照”。

  此前,受害人傢屬的影像被一傢中央級媒體未做處理地發佈出來,傢屬表示瞭強烈不滿。

  即使街頭受訪者,也要求匿名。他們的隱憂並非沒有依據。招遠血案,讓人們看到全能神教徒的兇殘。通過電視畫面,嫌疑人張立冬釋放出一種邪教徒失去理智的信號:“我不怕法律,我隻相信神。”

  情感之痛

  真是社會冷漠?鍵盤俠的分裂

  現場人員是否該見義勇為、上前制止暴徒行為,是熱議的焦點。視頻資料顯示,當時至少有十來名用餐男女及麥當勞工作人員。那孤立無援的吳女士為何會被活活毆打致死?在場人員為何沒有挺身而出?

  綜合多名目擊者事後講述,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現,他們大多在事件開始時沒搞清楚狀況,以為是涉及傢庭糾紛。至後來,看到兇徒的殘暴,人蒙瞭。

  比如一名目擊者事後稱,自己並非沒有想沖上前去制止,隻是還有些不明白情況,聽人議論說這是遇到瞭小三。而女友則在一旁拉著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另一名目擊者張先生則被兩位女性朋友拉著沒有上前,隻是報瞭警。

  很多在場人選擇瞭報警——招遠市公安局事後證實,事發後先後接到10餘個報警電話。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這種現象被稱作“旁觀者效應”。當旁觀者愈多,利他責任就愈分散,施以援手的時間也愈長,並不能簡單以麻木無情、社會冷漠來衡量現場。

  一名30多歲的目擊者受訪時稱,直到現在,“心裡還是懷著愧疚”。因為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多名目擊者不願再接受媒體采訪。

  但在虛擬的網絡社會中,意見觀點繼續分裂。知名媒體人崔永元自問:“如果我在場我會沖上去嗎?大概不會。”這種反省式自白,也遭到部分網友的謾罵與攻擊。

  事件發酵過程中,“鍵盤俠”(keyboard man)一躍成瞭飽受爭議的新詞。招遠血案後,網友“變態辣椒”的一幅漫畫在微博和朋友圈被大量轉發:老太太摔倒在地,“鍵盤俠”聽著歌飄過;小偷伸手行竊,“鍵盤俠”扭頭當作沒看見;小混混以多欺少,他閉著眼不聞不問。一回到傢,打開電腦,“鍵盤俠”立馬變得像另一個人,義憤填膺地敲下評論:“現場的都是孬種!還有男人嗎?鄙視!”——現實中被壓抑的善,在網上得以宣泄。

  6月4日,《人民日報》為此發表時評,題為《激勵見義勇為不能靠“鍵盤俠”》。文中提到,“ 一個社會最大的忌諱,就是有人設置出兩套道德標準——一套用在別人身上,‘你怎麼能不管?’另一套用在自己身上,‘我管瞭會不會有代價?’”

  招遠宣傳部副部長於言偉說,據他瞭解,這次突發事件中,不少在場目擊者表示來不及反應。他也註意到,“5·28”事件後,市民在貼吧、論壇上的各種反思與爭論,這是好事。政府並未介入或幹涉。

  於副部長介紹稱,各級政府一直鼓勵見義勇為,每年都要嘉獎見義勇為者。悲劇已經發生,很多人會感受到無力,不光民眾反思,政府也需要反思。相信通過這次事件後的反思,更多人會增強見義勇為的意識、增強社會責任感。

  事件反思

  鼓勵見義勇為 制度保障須跟上

  北青報記者在隨機調查中發現,對於見義勇為,其實不少人有所顧慮。

  6月4日、5日,在招遠市區羅峰路、文三路附近,記者隨機采訪20名男性青年市民。兩路段距離事發地麥當勞餐廳均不足一公裡。

  “我應該會,那6個人裡不就一個老爺們嗎?”30來歲的出租車司機李先生如此回答。多數受訪者表示願意挺身而出,但需要其他圍觀者配合。但也有人擔心,是否涉及防衛過當的法律問題。

  “如果把對方打壞瞭,會不會算故意傷人?之前這方面的負面例子可不少。”在事發地附近執勤的交警王格(化名),參加工作十多年,還是名資深網民。

  他理解當時目擊者的顧慮。來自本職業的“見識”告訴他,有些見義勇為,在現實中缺乏法律保障,隻能自己吃啞巴虧。

  在網上,也有不少本地網友表示瞭類似擔心:“如果我上,打傷瞭那幾個畜生,我要不要賠錢?”

  刑法第20條“正當防衛”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對此,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丁金坤律師解釋稱,如果旁人出手,制服嫌犯,或者直接把嫌犯打死、打傷,都是正當防衛,是見義勇為行為,不負刑事責任。但問題是,司法實踐中,對“正當防衛”認定苛刻,往往會被認為“防衛過當”,甚至“假想防衛”而構成故意傷害罪等。這樣,使得見義勇為者,面臨極大的法律風險,就如路上碰到老人扶不扶,扶瞭,怕反而承擔冤枉的責任。

  事實上,對“正當防衛”的認定,隻能根據當時的緊迫情況,根據社會經驗,綜合來認定。而這個防衛幅度是掌握在司法者手中的。這一方面需要大量的證據證明當時的情況,另一方面需要司法者的健全社會經驗以及良知來做判斷。

  丁律師認為,當前要鼓勵見義勇為,司法要寬泛認定“正當防衛”,回歸刑法本意。正如《人民日報》所呼籲的,國傢和社會有義務通過制度、法律以及其他各種救助方式,讓見義勇為得到最大程度的鼓勵,避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丟掉瞭挺身而出的果敢。從這個角度來看,完善相關獎勵與保障制度,不僅有利於彰顯社會公平正義、消除百姓對見義勇為的顧慮,也有利於形成見義勇為的良好社會氛圍。

  受害人頭七當天,是否要見義勇為的討論仍在繼續。一名網友直言:“說和做不一樣,不親身經歷永遠不知道你自己會怎麼做。”

  本版文並攝/本報記者 孫靜

(原標題:血案之後 招遠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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