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

《反虐待動物法》 4月將提交立法機關



《反虐待動物法》 4月將提交立法機關


















《反虐待動物法》 4月將提交立法機關



《反虐待動物法》(專傢建議稿)正在向公眾征求意見,並將於今年4月向相關部門提交。該建議稿中,禁食貓狗肉的規定最受公眾關註。一方面,寵物愛好者們紛紛叫好,另一方面,此規定也引發一些非寵物愛好者的質疑,所謂的動物福利和動物保護,會不會造成動物間的不平等,而成為寵物愛好者們的單方立法行為?


焦點事件


禁吃貓狗肉 建議引熱議


《反虐待動物法》(專傢建議稿)是一些法學傢們制定的。據瞭解,《反虐待動物法(專傢建議稿)》分為9章,大致包括反虐待動物的主要制度,野生動物、經濟動物、寵物等多類動物的反虐待措施,動物醫療、動物運輸、動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法律責任以及附則。其中最引人註目的一條是“違法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肉,將對個人處5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並責令具結悔過;對單位和組織處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食用貓狗肉,會遭受如此嚴重的懲罰?一時間,這條規定在網上的各大論壇中,成為網民爭論激烈的話題。


按民風處理 不再一刀切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社會法室主任常紀文教授最近表示,因為吃貓狗肉涉及一些民族和地方的傳統和風俗問題,專傢建議稿采取瞭靈活的處理方法,認為完全禁止國民吃貓狗肉的理解是錯誤的。


據瞭解,專傢建議稿第23條規定,各地政府根據本地區的民族和風俗情況,可以決定禁止屠宰犬、貓,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及其肉制品的區域。國傢禁止遺棄犬、貓等寵物動物。國傢逐步建立犬、貓等寵物動物的定點繁殖、定點銷售和身份登記制度,預防犬、貓等寵物動物受到虐待或者遺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66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在禁止屠宰、食用或者銷售的區域內屠宰犬、貓,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及其肉制品的,對個人處50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具結悔過;對單位和組織處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第71條規定,對違反本法規定,擾亂社會治安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公安部門應當處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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