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重金屬污染最終歸於土壤 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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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章寧旦 今年初,廣州被曝多批次大米鎘超標,“鎘大米”由此進入公眾視線;5月下旬,廣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公佈稱,2013年抽檢發現120批次鎘超標大米。“鎘大米”事件近期在社會上引起持續關註。 90%污染最終都要歸於土壤說起這個話題,吳青的第一句話就指出:“‘鎘大米’事件警示瞭土壤污染防治已刻不容緩。由於人類活動產生的污染物質通過各種途徑進入土壤,使得土壤環境質量可能或已經發生惡化。” 土壤污染防治制度急需建立 “要防止‘鎘大米’等有害植物產生,就急需制定一部專門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對各類用地的質量標準建立、污染風險評估、污染控制以及污染後的治理與修復等進行系統調整。”吳青說。 其次,還要建立清潔生產和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污染監測、治理與修復、污染應急以及公眾參與等一系列制度。 “在風險評估方面,一方面是關於土地規劃使用所要進行的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另一方面是關於土地周圍建設項目在動工和投產前進行的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吳青介紹,此外,還要根據土壤污染途徑的特殊性,全面掌握水污染、大氣污染的信息,及時掌握污染情況並采取預防措施。吳青認為,建立公眾參與制度同樣重要。各級環保部門要定期向公眾公佈土壤的具體情況,包括土壤受污染的情況、改良土壤質量和防治土壤污染的具體建議。要保證公眾對有關影響土地環境活動的決策參與權,鼓勵公眾對一些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偏袒企業、放任土壤污染的檢舉、監督。 “‘鎘大米’事件警示我們,提前預警非常重要,必須建立土壤污染風險管控體系。”吳青認為,首先要將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作為土壤保護的優先區域,禁止在優先區域內新建有色金屬、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醫藥、電池制造等項目,並在上述地區設立土壤環境監測點位。 吳青提出,土壤污染防治部門要與水污染、大氣污染等防治部門定期進行溝通,及時瞭解水污染情況及大氣污染情況,從而預防因水、大氣遭受污染而導致土壤污染。 吳青建議,政府部門對遭受污染的土壤應組織專業人員采取措施予以治理,避免污染擴大化,並及時找出污染源及污染主體,作出相應處理決定。污染者應主動對污染行為承擔治理責任,采取積極措施予以治理,並對土壤污染的受害者給予相應賠償。吳青強調,土壤污染防治還必須從民事、行政、刑事三個方面建立相應的責任承擔。 立法尚需時日應當加強推動 “在座談會上,我提瞭兩點建議:加快立法進程,爭取在本屆人大任期內解決這個問題;完善法律草案,盡快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吳青說。 “法律出臺需要一個時間表,但很多工作必須現在就著手做。因為立法前期工作環保部已在進行,現在急需的是加強立法推動工作。”吳青認為,鎘超標大米出現後,地方政府第一步應對產地土壤質量進行檢測,問題嚴重的要停止耕種。如果不停產,這種大米還會流向市場監管不嚴的區域,危害人體健康。第二步要立即開展修復治理,並視修復情況決定是否復耕。吳青介紹說,環保部於2005年已進行過全國性土壤污染普查,有關土壤狀況的基礎數據應已掌握。2012年1月,土壤環境保護法起草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標志著土壤環境保護立法工作已經正式啟動。目前,領導小組已確立瞭立法的主要內容:突出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的嚴格保護、土壤污染物來源控制、受污染土壤環境風險管控、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等4個方面。 |
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
90%重金屬污染最終歸於土壤 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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