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

殺不殺狗,誰說瞭算

殺不殺狗,誰說瞭算

殺不殺狗,誰說瞭算


  ■ 第三隻眼

  近日,雲南彌勒縣出現一例狂犬病死亡病例後,該縣政府下令將全縣內的犬隻和貓全部撲殺,有藏匿者將遭罰款。當地有人質疑一律撲殺的做法,當地有關官員回應稱,人命重過狗命。

  10月25日,《新京報》在刊發上述報道時,還同時配發瞭兩幅圖片,內容分別是一條被網住的狗正被撲殺,在填埋坑前撲殺者將狗扔進坑內。

  筆者註意到,網中的那條大狼狗,蜷縮成一團,巨大的恐懼使它的面部扭曲,但是,它的眼神卻呈現出一種令人難以直視的哀怨與委屈;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殺狗人的“咬牙切齒”,他手中那根正落向狗頭的棍子上,是鮮紅的斑斑血跡。在他的左前方,另一位殺狗人也高舉起棍子,瞬間也將落下……

  純粹站在人的立場上,當地官員“人命重過狗命”的說法,可能是有一定的邏輯。畢竟,在由人類組成的“社會”裡,人才是一切的核心,也才是一切的主宰者。這也恰恰是人類自許為“萬物之靈”的“理論”基礎。而這個“萬物之靈”的自許封號,讓人類無比驕傲,儼然是整個生命世界中說一不二的“王”。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即便真是純粹站在人的立場上,一切從人的全部利益———物質利益與精神利益出發,也不能夠說,人對除人之外的所有生命,都掌握著隨意生殺予奪的無上威權,並且真的可以這樣做,甚至因為一直這樣做著,就自認為是對的、合理的、無可非議的、不容反省的。

  為什麼?因為,人是大自然之子,但大自然並不獨屬於人,在大自然這個巨大的生命體系中,所有的生命,無論他是一個人,還是它是一隻蟲,都有著生命存在的價值與尊嚴。更重要的是,這一種生命和那一種生命之間,並不隻是“敵”的關系,還有“友”的關系,而維護它們的平衡,關系到所有生命的存續。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人不是說一不二的“王”,其他生命也不是行屍走肉的“奴”,如果不是為瞭生命存在的絕對必須,則人無權隨意剝奪與凌辱其他生命,反之亦然。隻有這樣,眾生之間的平衡,才有望達至,大自然也才能健康長壽———是的,大自然也是一種生命,不然,我們為什麼要稱之為“母親”?

  那麼,回過頭來,看彌勒縣對狗和貓的態度。當地為何有人質疑一律撲殺?樸素的生命關懷是一種理由,誰忍看自己傢的狗和貓,無端暴斃於棍棒之下?現實的利益相關是一種理由,“農村治安基本靠狗”,見不到狗,如何防盜?對科學的信任是一種理由,已註射免疫針的狗,為何還要撲殺?

  因此,盡管當地政府出於“人命重過狗命”的考慮,對狗和貓下瞭“格殺勿論”令,但顯然,它既沒有經過公眾的廣泛討論,也沒有借鑒最新科學成果:近日,中國CDC(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預防控制所與美國CDC、貴州省CDC、美國佐治亞大學等單位聯合研究證明,健康犬不傳播狂犬病毒。

  由於出現個別狂犬病死亡病例,就對轄區內所有狗和貓“格殺勿論”,這種非理性的做法並非彌勒縣的首創,彌勒縣也不是個案,而已經成為一種現象。面對這種現象,我們必須及時躬身自省:殺不殺狗,推而廣之,殺不殺除人之外的其他生命,誰說瞭算?是非理性的眼前利益沖動,還是理性的終極價值關懷。

  □周天(北京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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