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9日星期二

最高法8領域推司法改革 探索管轄與行政區劃分離



最高法8領域推司法改革 探索管轄與行政區劃分離


















最高法8領域推司法改革 探索管轄與行政區劃分離






中新社濟南7月9日電 (記者 馬海燕)記者9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中國將針對8個重點領域,提出45項改革舉措,深化司法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9日在山東省濟南市召開第三次全國人民法庭工作會議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專場發佈會,介紹《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以下簡稱“四五改革綱要”)。

深化改革的8個領域包括: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加大人權司法保障力度、進一步深化司法公開、明確四級法院職能定位、健全司法行政事務保障機制、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

其中,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頗受關註。在管轄制度方面,通過提級管轄和指定管轄,確保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劃的民商事案件和環境保護案件得到公正審理。

在法院管理方面,鞏固鐵路運輸法院管理體制改革成果,將林業法院、農墾法院統一納入國傢司法管理體系,改革部門、企業管理法院的體制。

在機構設置方面,建立上級法院在重大、疑難、復雜案件較多的地方派出巡回法庭工作機制。進一步推動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建設。

在法院設置方面,推動在知識產權案件較集中的地區設立知識產權法院。

此外,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也事關重大。長期以來,中國對法官沿用普通公務員管理模式,不能充分體現司法職業特點。針對上述問題,“四五改革綱要”提出:要堅持以法官為中心、以服務審判工作為重心,建立分類科學、結構合理的法院人員管理制度。針對不同層級的法院,設置不同的法官任職條件。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層人民法院任職,上級法院法官原則上從下一級法院遴選產生。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賀小榮表示,“四五改革綱要”發佈後,最高人民法院將配套推出貫徹實施方案,建立情況通報、督導檢查、評估總結制度,確保各項任務不折不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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